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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湖区车辆加油不予开具证明的投诉

发布日期:2018-12-4 16:25:15

       11月26日,市民来电反映:驾驶面包车在行驶过程中无油,拿油桶至最近的加油站加油时,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到派出所开具证明才能加油,市民拨打加油站所在地派出所电话咨询,派出所告知需联系车辆停放的派出所开具证明,随后到车辆停放的派出所反映,被告知不在管辖范围,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协调处理。市热线一级平台接此诉求后立即派单至市公安局调查核实此情况,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市民所述情况属实。经了解,公安部已于今年11月1日下发《关于取消有关内部规范性文件设定事项的通知》,已取消“购买散装汽油提交的派出所证明”事项。接市民反映此问题后,社区民警向辖区加油站负责人强调购买散装汽油只需加油站做好登记,不需要派出所开证明。经市热线一级平台电话回访,市民表示问题已得到解决,对部门处理问题的态度感到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