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10时02分,某市民微信反映:2月12日16时许,将机动车停放在福州路某医院门口的停车泊位中,取车时,被收取的停车费与公示牌上的收费标准不一致,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市热线一级平台接此诉求后迅速派单至市政公用控股集团热线办进行处理。市政公用控股集团在核查情况后,主动联系市民致歉,并将多收取的金额通过微信返还市民。同时,表示会继续加强对收费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后经市热线一级平台电话回访,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发布日期:2018-2-22 16:1:41
2月13日10时02分,某市民微信反映:2月12日16时许,将机动车停放在福州路某医院门口的停车泊位中,取车时,被收取的停车费与公示牌上的收费标准不一致,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市热线一级平台接此诉求后迅速派单至市政公用控股集团热线办进行处理。市政公用控股集团在核查情况后,主动联系市民致歉,并将多收取的金额通过微信返还市民。同时,表示会继续加强对收费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后经市热线一级平台电话回访,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