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回复:根据《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规定,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为补贴对象。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一)补贴范围
1.涵盖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居家上门服务等四大类,包含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健康监测等51类养老服务;
2.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按40%抵扣,居家上门服务抵扣比例高达50%,人均每月最高可抵扣800元;
3.已享受长期护理险的老年人,扣除相关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仍可按比例抵扣。
(二)领取方式
1.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APP注册登录后申请: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直接申领养老服务消费券,其他老年人可申请能力等级评估券。
2.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放首月消费券(当月申请不足5个工作日的次月起发放),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当月消费券。
3.消费券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消费时可直接按比例抵扣费用。若不再符合补贴条件,本人、代办人或服务机构需及时告知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次月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