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
  • 微信公众号
    南昌12345
    微信公众号
  • 关怀版
  • 无障碍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运行通报>热线问答

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发?

时间: 2026-03-16 10:04 来源: 南昌12345 访问量:
【字体:

人社局回复: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