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回复:
1.1995年9月30日前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
2.199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工作年限;
3.1995年10月1日后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
4.连续工龄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认定。